摘要:近年来,随着创业风潮日趋盛行,加入连...
近年来,随着创业风潮日趋盛行,加入连锁
餐饮合作店的人愈来愈多,合作纠纷也随之增加,而这些合作纠纷主要还是由于合作合约,合作总部在合作前,未向合作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,而合作者往往也未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,在双方格子模糊的处理之下,会产生纠纷也不足为奇。在此,为了以后合作合作更好进行,广州富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结了合作签约十大注意事项,供需要者参考。
第一,应要求合作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。因为所谓合作,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合作店使用,换句话说就是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,才能授权给合作店。
第二,权利金的支付方式。一般而言,总部会向合作者收取三种费用,分别是合作金、权利金及保证金。
第三,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。一般的合作合约中,总部都会要求合作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,不得私下进货。(此条实际可根据行业不同进行要求合理更改的)
第四,商圈保障问题。通常合作总部为确保合作店的营运效益,都会设有商圈保障,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在开设第二家分店。
第五,竞业禁止的条款。所谓竞业禁止,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,不因开发合作而外流。要求合作者在合约存续期间,或结束一定时间内,不得从事与原合作行同行业的规定。
第六,管理规章的问题。一般的合作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,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,不过通常都有这样的规定,[本合约未尽事宜,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。]如果合作者遇到这样的情形,最好要求总部将规章管理制度附在合约后面,成为合约的附件。
第七,关于违约罚则。由于合作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,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,所以合作者此时要要求双方相对公平。
第八,关于纠纷处理。一般的合作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法院,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。
第九,合约终止处理。当合约终止时,对合作者而言,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。
第十,合约签订后,双方务必各执一份。当然最重要的,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。